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拟推荐我校1项研究成果(见附件)参加第一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的评审。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成果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31-51787208)或学校教务处(电话:0531-75786619)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