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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05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注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重要性

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是保护学生权益和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领导任组长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1.及时办理新生报到入学手续。录取新生要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或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严格新生报到环节的资格初查。各学院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户口迁移除外)与新生录取信息、电子档案进行逐一比对核查。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等形式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条件核查,对专升本新生要对其前置学历进行逐一核查。核查未通过的不予报到和学籍电子注册。

3.认真组织复测体检等资格复查工作。新生报到后,一是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对存疑信息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进行核实;二是各学院要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对新生逐一单独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

4.要做好资格初查、复查过程及结果记录。在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复查的各环节都应当有专人负责,《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记录表》(附件1)须由审查人(必须为老师)签字,并加盖学生工作处公章。《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记录表》在复查结束后统一交教务处存档,以备查验;对初查过程中存在疑点的学生,复查工作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

(三)违规处理及责任追究

1.违规及体测不合格情况处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虽经公示但在复查环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新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在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2.责任追究。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和复查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二、认真做好各项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电子注册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确保数据的准确翔实。

(一)及时做好2021级新生电子注册工作

1.严格按照经学校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名册和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并结合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果,认真核对学籍电子注册数据。

2.根据新生报到情况,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如实标注“报到入学”、“未报到”等报到信息,并对学号(XH)、班号(BH)等关键字段进行确认。

3.核对录取信息有误或缺失的学生,及时复核。严防同姓名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严防冒名顶替。专升本新生前置学历核查未通过者,个人信息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均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4.按照普通高校新生电子注册相关要求,2021级本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10月25日前完成。

5.做好新生电子注册宣传工作,确保通过资格复查的新生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确认本人学籍注册结果。

(二)继续做好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1.对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要明确标注具体原因及时间,并完善相应备案手续。

2.入伍的新生,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办理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及网上标注。已到录取学院报到交费,之后应征入伍的新生,可持入伍通知书向学校申请退费及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三)进一步做好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的有关要求,按时、准确、完整地核对学年电子注册信息,确保不漏报、错报。

2.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电话:0531-75786620。

教务处    

2021年10月5日